影/NCC有條件通過電信合併案 限明年6月前改正超頻問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開會以附加附款核准2電信事業合併案,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台灣大哥大可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可併亞太電信,由於合併後2家業者頻寬超額,附款要求台灣大、遠傳在2024年6月底前,依照法規自行繳回頻寬、交換或交易等方式,限期改正超額頻寬問題。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表示,合併期許兼顧產業發展與公平競爭、資源合理分配、照顧用戶權益、關懷弱勢族群等原則,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都需概括承受台灣之星與亞太用戶的契約。
至於媒體有關頻譜上限爭議,NCC已三度邀請數位部到會共同研商合併案所涉及無線電頻率使用及管理事宜,另有關產業發展與市場競爭因素,也邀請權責機關公平會意見交流,通盤考量後最後才審理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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