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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台台併」 燙手山芋丟給數位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周將針對台灣大併台灣之星,以及遠傳併亞太電信兩案各自召開聽證會。中華電信與遠傳聯合要NCC「信賴保護」,台灣大拿用戶權益軟性訴求,當「用戶權益」碰上「合法合規」的兩難,NCC這回表示,頻寬是否過度集中,屬於數位部審查範圍,甩了難題給數位部。
電信業在整併後將進入「新三雄」時代,雖然法令開放頻譜可共用,但珍貴頻譜部分是電信業者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在5G競標時台灣大馬失前蹄,在三雄中標到的頻寬最少,頻譜位置也是「魚尾」,不如中華電信的「魚頭」和遠傳的「魚肚」。特別是1GHz以下的頻寬可說有錢也未必能買到,台灣大願意透過合併取得台灣之星,也是基於這段頻寬考量,基於未來競爭力,台灣大不能少這段黃金頻寬。
不過,台灣大為取得頻寬合理性,先是引用與競標時不同的法令,又自己計算「新三雄」的頻寬,讓中華電信跟遠傳更加「團結」。
為了阻擋台灣大取得頻寬,中華電信已經主動發表多次意見,昨(19)日更主動以聽證會利害關係人身分指出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案,將不利於產業發展。遠傳更指頻寬超標是「假議題」,其實只有台灣大和台灣之星合併後會違規。
據了解,對台灣大宣稱三家業者都超標,又宣稱重視用戶公共利益的說法,NCC頗有微詞,例如NCC大力推動的山林行動通訊改善的「加山計畫」,只有台灣大沒加入;NCC在意的偏鄉建設,台灣大也相對另兩家投入較少。不過,一面是喊著用戶利益的台灣大,一面是呼籲政府信賴保護、合法合規的遠傳與中華電信,遇到這種兩難題,NCC這回要數位部針對是否頻寬超標、是否過度集中表態,讓數位部一起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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