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發展法與4子法正式施行 拚產業升級
科技部今天表示,行政院訂定的太空發展法今天正式發布施行,4項子法也配合發布施行,預期可帶領台灣太空科技與產業進一步升級。
太空發展法的4項子法分別為「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與「民間太空載具資訊提供及補償辦法」。
科技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太空已經成為21世紀全球競爭的新場域,不論是傳統太空強權或是新興太空國家,都投下大量資源發展太空科技與產業。
科技部表示,台灣的太空科技經過30年發展,已經完備太空科技的基礎設施與技術能量,太空發展法是奠定我國太空發展法制基礎的重要一步,提供公部門與民間企業法律依循,進而發展更前瞻的技術,藉由太空發展法與其子法的施行,將可帶領台灣太空科技與產業進一步升級。
科技部指出,總統蔡英文在第2任總統就職演說時,正式將太空產業列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去年5月31日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太空發展法。政府將逐步完整布局太空發展藍圖,提升台灣在全球太空領域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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