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新型態影音服務屬性說明會 3月16日舉行
NCC今天公布,將在3月16日舉行「花蓮縣新型態影音服務之服務屬性及規管方式公開說明會」,對外說明有線電視服務3項認定條件,避免業者在數位匯流時代提供服務時踩到紅線。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固媒體向台灣固網租用網路,去年9月在花蓮推出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OTT服務,引發外界關注這項服務屬於OTT還是有線電視服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隨後展開實地調查,在去年12月的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NCC歸納出認定有線電視服務的3條件,認為有線電視系統概念是封閉性網路,業者對系統有管控能力。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3項要件分別為,第一,專屬機上盒與單一有線網路業者進行綁定或促銷搭售;第二,提供服務含有相當於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數量的頻道組;第三,須透過業者所提供的專屬機上盒才能看提供的頻道服務。如果同時具備3條件時,就會視為有線電視服務,須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事先提出經營申請。
NCC表示,面對新型態視聽服務,基於維持市場秩序,兼顧避免扼殺創新服務,規劃採取最小必要性管制原則。說明會也希望讓外界清楚為何有這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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