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5G共頻案NCC還沒准:要求補齊偏鄉基地台

NCC於13日審議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共頻共網案,NCC發言人翁柏宗於委員會後記者會表示,由於這是台灣第一個共頻共網案例,因此委員以審慎樂觀態度促成;不過,由於網路獨立控管、提升服務品質、提升涵蓋量、充分資訊揭露等四面向考量,在與兩家電信業者取得共識後,要求其補齊資料再行審議,目前尚未核准申請。
翁柏宗指出,遠傳由總經理井琪帶隊、亞太由總經理黃南仁帶隊赴NCC說明,會中井琪對用戶權益、資訊揭露、個資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頻譜資源使用、網路設置和資安維護,都有澄清,不過關於四面向,也就是網路獨立控管、提升服務品質、提升涵蓋量、充分資訊揭露,NCC委員提出關切,會中已與兩家業者取得共識,補齊資料後就會續行審議。
翁柏宗表示,會中最主要討論的議題,是由於5G共頻共網必須建立在各自網路可以獨立控管,但考慮到兩家業者本身資源上的差異,可能遠傳5G用戶申訴處理會比亞太用戶處理快,這部分不能有差別待遇;又或是遠傳和亞太5G門號在遠傳5G基地台下面下載速度可能不同,這是因為目前所有5G傳輸還是要透過4G基地台,但各公司4G頻譜和涵蓋率不一樣,因此在這個架構下,會出現「差別待遇」。
翁柏宗說,遠傳和亞太也很清楚這些問題,NCC要求保證5G不會有差別待遇、請各電信公司揭露4G、5G涵蓋率,而黃南仁會中也允諾,要補齊偏鄉4G的700MHz基地台,井琪也表示遠傳會再提供一些別的頻段去增加基地台。
翁柏宗強調,這是台灣共頻共網第一個案例,NCC以審慎樂觀態度來促成。不過遠傳還希望可以延伸到4G頻譜上,他表示,各家電信公司對此意見分歧,有些認為要儘早准許4G共頻,有些業者則認為再觀察一陣子,還需要再凝聚業者共識。
遠傳、亞太去年9月宣布簽訂20年5G共頻共網長約,亞太將分享九分之二的3.5GHz網路容量權及分擔建設成本,包括頻譜費用約94.73億元。
本案須經NCC核准,依法核准後,合作分為兩階段:遠傳先增資亞太50億元,預計在今年5月31日前作成,屆時遠傳將持股11.58%,成為亞太第二大股東,遠傳將以權益法認列。第二階段,雙方同意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遠傳將發行新股與鴻海交換其持有的亞太股權,交易完成後,遠傳與鴻海將個別持有亞太股份23.8%,並列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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