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辦財管新規上路 十家摩拳喊進高雄
金管會10日修正《壽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明定壽險業要進駐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者,需先有「高資產財管執照」,已有財管執照的5大壽險可免申請、直接開辦;另5家躍躍欲試。
此次修法首度明確高資產門檻、放寬跨業商品推介,並開放保費融資、保單質借等創新業務,預料將掀壽險財管新版圖。
保險局副局蔡火炎說,目前已有財管執照的國泰、富邦、新光、南山及凱基等5大壽險免再遞件申請,就可與進駐高雄專區的金融業合作。依規定,想進駐高雄專區者,需有財管或OIU執照。
據了解,目前壽險五強中,已有四家向高雄市政府遞件進駐。蔡火炎說,業者進駐需設點,設點是採設分公司、服務中心或是通訊處,由各業者依自身業務考量而定,並無限制設點形式。
壽險圈認為,進駐高雄資產專區,最大業務應是:「高資產客戶」可用保險契約做擔保,向銀行做質借(稱保單質借),及向銀行融資買保單(稱保費融資)兩大業務,又以壽險金控集團商機最大。
目前壽險業本就可兼營財管,但對高資產客戶未有統一定義,均由業者自訂。金管會認為高資產客戶的投資風險與商品複雜度較高,也涉及跨業金融商品投資,修改「壽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11日起上路。
修法有三大重點,一、申請財管執照的四大要件,二、明定高資產客戶的定義,三、可承辦的業務範圍。
一、壽險業承辦高資產客戶財管業務,需符合適足率、守法性、有設風控長及公平待客前80%者等四大要件。蔡火炎說,既有5家已核准者,免再重新申請可依新規開辦,至於第6家可在該規定修正後,11日起就遞件申請。
二、明定「高資產客戶」定義,1. 已符合銀行高資產客戶標準,2. 年繳保費逾500萬元並給逾1億元財力聲明書,二擇一即可,若單以銀行業高資產客戶數來看,開辦財管的壽險業至少已有近1.5萬富豪戶「基本盤」商機。
三、可承辦業務內容,1. 壽險財管業務員及合作銀行通路,都可對大戶賣保單,2. 准推介銀行、證期貨等金融商品,將適用金控共銷、或非金控的合作推廣業務範圍。
這次配合亞資中心,也准許大戶可用保險契約做擔保,向銀行做質借(稱保單質借),或向銀行融資買保單(稱保費融資)。保單範圍,限具有保價金、或是帳戶價值的壽險、年金險(含投資型壽險、投資型年金險)。
簡單說,大戶在境內壽險、或年金險(DIU)可向在高雄專區內的銀行做質借、或成為擔保的保費融資。
壽險圈認為,與其做「保單質借」銀行需即時得知客戶保單保價金,壽險業得將保單大戶資料分享給銀行,擔心大戶被挖走,不如做「保費融資」資金用途限買大保單才較有商機。據了解,以壽險金控集團利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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