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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畫定門檻 年繳500萬保費即為高資產保戶

為壽險業者進軍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特區鋪路,金管會今(10)日發布壽險業辦理財管業務應注意事項修正,其中,若保戶提供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單價值達等值台幣1億元以上的財力證明,或於該壽險業當年度年繳化保險費達等值500萬元以上,並提供持有等值1億元以上前開資產的財力聲明書,就可被認定為高資產保戶。
至於如何計算年化保險費?保險局也已提出計算公式,其中,一年期的保險年化保費為當年度所繳總保費之外,倘若是長年期商品,則會以當年度所繳保費乘以「保險費係數」;倘若是躉繳、彈性繳,則是乘以10%,2年、3年、4年、5年的商品,則保險費係數分別為20%、30%、40%、50%,而若是6年的保單,則保險係數為100%。
保險局也要求,壽險業對於高資產客戶應每屆滿2年,或每屆滿2年後於客戶最近一次辦理財管業務時進行覆審,檢視客戶續符合高資產客戶的資格條件,同時得定期評估客戶程序,於未屆至2年應覆審期限前,壽險業應定期評估客戶於該保險業的保單價值或年繳化保險費,或具備銀行高資產客戶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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