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OBU為基礎發展境外資產管理 金管會:四大努力方向
金管會上周二提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計畫,其中OBU如何作為發展境外理財的利基受金融圈高度矚目,對此,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明,未來以OBU強化境外資產管理將有四大發展方向,除了既有的籌資功能,也鼓勵銀行OBU發展海外資產回台管理、客戶資產的配置、家族辦公室財富傳承,及家族企業永續規畫等四大項服務。
金管會規畫,OBU協作境外資產管理中心的方案,主要包括:1. 鼓勵OBU辦理資產管理業務,2. 協助境外資產管理公司來辦理。過去OBU主要從事聯貸、買賣有價證券、外匯交易等等業務,亦即,僅侷限對客戶的「籌資、需求的客戶,對此金管會認為,應可對台商提供更多包括資產管理方面的服務,而不僅是籌資而已,童政彰也舉例,像是資產配置、財務規畫諮詢等,都會是未來努力的重點。
因為台商在全球布局,相關資金不會馬上匯進台灣,有境外調度運用資產的需求,因此金管會也鼓勵銀行業者在OBU服務上,擴大現有業務範疇,包括在發展OBU的資產管理業務時,金管會現在也有OAMU的新發想,以此來介接OBU辦理資產管理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即對此說明,台商的資金除了調度資金,有相當一部分資產,也會保留在海外,現在則是希望讓台商都了解,OBU其實已可讓銀行為其資產配置規畫,其境外資金仍可得到台灣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服務,並非只有過去的籌資、聯貸服務而已。
童政彰也表示,過去OBU只有作聯貸、有價證券買賣、外匯交易,因此,即使已有法源,但銀行仍大多未投入資產管理,現在則希望銀行朝資產管理方向多多努力。
相較於DBU已有財富管理的功能,童政彰指出,OBU投入資產管理,另一重要意義,在於讓客戶資金不見得非一定要入境,即使在境外也能得到台資銀行的服務;童政彰也指出,這也會讓OBU的獲利更好,而且由於這些錢本來就是台商在境外,不打算匯回台灣的錢,因此,也不會排擠到DBU既有的理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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