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研擬修法 投信顧經理人舞弊重罰
受全民瘋投資、及基金經理人頻出包,金管會昨(30)日研擬修改《投信顧法》,若發生經理人舞弊案,對投信顧業者的罰鍰上限,將拉高五倍到1,500萬元,這也是該法從2004年6月制定後、逾17年來首度調整。
此舉也被外界視為是針對勞退基金弊案後,金管會大舉拉高罰鍰,企盼可以嚇阻重大不法事件。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解釋,這次會拉高罰鍰上限,主要是考量國人投資基金普遍,境內外基金投資占GDP比重也逐年上升,金管會對攸關民眾投資人權益事項的罰鍰上限,認為應該要做一些調整,因此提高罰鍰從目前300萬元拉高到1,500萬元。
據金管會統計,境內外基金占GDP比重,從2011年占比27.76%,之後逐年升,2012年衝破三成到30.93%、2019年則突破四成到40.47%、2020年達到41.5%高點。
據統計,近五年依照該法罰300萬元上限者,有三家投信,都是因勞退基金弊案所致;換言之,未來投信基金經理人再有相關舞弊案,投信業者恐得最重吃下1,500萬元大罰單。
蔡麗玲說,這次修改《投信顧法》第111條預告期僅14天,希望可以跟不動產投資基金(REITs)一起送到行政院審議,但因審議完成要送立法院,上路時間尚難預測。
《投信顧法》第111條,主要針對重大違反投資人或受益人權益保障的事項作懲處,如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業務,或嚴重違反主管機關有關投資、交易範圍、方式或限制的規定,金管會就會依此重罰投信顧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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