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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賣股問網友在台可行?黃天牧:難以論斷

特斯拉、SpaceX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近日發了推特,要求網友替他決定是否該賣掉手上10%的特斯拉股票,結果有六成網友建議他賣出。立委林楚茵今(8)日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詢問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若國內上市櫃公司老闆或經理人,也在社群平台上「有樣學樣」,這樣問投資人意見該不該賣股票,這樣算不算企圖影響股價?金管會管不管,會不會查?黃天牧說,尚難以論斷。但若大股東要賣股有無申報或「虛晃一招」,金管會可管。
林楚茵說,依證交法第155條規定,在證交所上市有價證券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值的操縱行為。馬斯克若在台灣這樣的情形,是否已經違法?
黃天牧回應說,公司大老闆在社群平台上這樣的發言是否違反證交所第155條法令規定,要先判斷成就條件是否有違反,目前難以斷論。因為馬斯克在特定特群上發言,這種特定社群媒體算特定還是非特定?這是需要處理的問題,是否違法,要從實際案例去了解。
至於是否企圖影響股價?黃天牧進一步表示,證交法第155條有成就的條件,以散戶為主的市場例如台股,社群媒體上的傳言對交易市場的影響,最重要是看是否引發「羊群效應」,投資人跟風,對此金管會將不定期提醒投資要謹慎選股,要判斷這樣的訊息是不是正確的。
而馬斯克讓網友表決是否賣股妥不妥當?黃天牧說,依台灣證交法22-2條,若大股東賣股要申報,金管會會去判斷他是不是真的要賣,「還是虛晃一招」。
證交法第22-2 對於發行股票公司之內部人持股轉讓的方式加以限制,應辦理「事前申報」之人是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人,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 10% 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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