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公民股車輪發言針鋒相對 董座:財務數據公開透明
彰銀今天舉行股東會,支持台新金及財政部的股東一如預期針鋒相對,車輪發言。支持台新金的股東首先針對入場順序、問答方式、官民股訴訟、台新金經營成績較差不計過去打呆因素不公平等提出質疑,要求董事長回應;支持財政部的股東則表示,就算有表決權拘束契約,現在已經15年了也太久了,「請來管家不是來搬家」等。
彰銀董事長凌忠嫄表示,財政部與台新金的訴訟還在進行中,法院來去多次,經營團隊不做任何評論,交由法院決定。銀行經營首重誠信,彰銀是公開發行公司在公司治理上該揭露、該透明,所有數據都公開,不管誰去看都一樣,數據都公開透明,說「欺騙外資真的太嚴重」。
凌忠嫄強調,外資都是非常精明的投資人,要投資哪些公司都會有專業判斷,一切數據可受公評。至於台新金打消彰銀呆帳進來所以經營時獲利表現比較不好等,重申有關財務數據的表達,都有公開資訊,大家可以專業判斷。
凌忠嫄表示,因為很多問題重複,所以統問統答以節省時間。針對有股東反應樓下排隊跟到達會場的排序不同,她解釋因為彰銀民營化,非常多的員工都是股東,有些也是工作人員,需要非常早到,以讓會議順利進行。
支持台新金的股東質疑,財政部掌握彰銀有違金金分離,董事長是財政部指派,會有政策任務,會不會導致彰銀的利益受到減損。明明是財政部承諾台新取得經營權,但得標後屢約了9年就翻臉不認,以致於纏訟至今,這樣符合誠信原則嗎?台新入主期間的獲利表現沒有算入過去打呆,不公平。財政部說這幾年經營比台新好,但94年以前就是財政部在管,都管到快倒了,台新來了打呆卻黑人家。
支持財政部的股東則呼籲台新金放手,讓彰銀繼續向前走。最高法院也認為,表決權拘束契約上市公司不適用,也不可以過久,「找人來管家而不是來搬家」,就算有表決權拘束契約,也太久了,現在已經15年了,符合公司治理原則嗎?台新投資彰銀,取得股票股利,股權價值585億元,台新金已經有220億元的獲利,還不夠嗎,要台新金死了這條心,每年這樣吵,浪費社會資源。
彰銀工會理事長曹炳坤則表示,我是歷史見證人,大股東相吵,員工是受害者。94年發乙種特別股,內容並沒有談到併購,只是3年要給66億元股息,為什麼後來變成要給台新董事?台新取得經營權時,許多彰銀的法金客戶都變成台新的,這就是金金分離的問題,台新的董事有遵守嗎?從核心業務來看,台新經營時獲利六成都來自呆帳回收,台新金已經多拿200多億元,可以走了,好好放手。就像中信金紅火案把兆豐股票釋出,「我即將退休,也跟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講:你老了,我也累了」。
股東劉台安則強調,依據銀行法規定,銀行要配合國家的金融政策,包括平衡台灣經濟,幫助台灣中小企業,不完全是以營利為目的,私人財團有公股銀行國家就完了。股東權益不是最重要,國家經濟發展也很重要,兩者要求取平衡,不可兼得,就像有錢又要漂亮的老婆要去哪找?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