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台灣女性 行動實踐
台灣人喜歡把保險當作重要理財工具一環,不是沒有道理,就連首富比爾蓋茲都認為,保險是最佳理財方式;但是誰最愛拿保險來理財呢?當然就是女性,保險公司根據內部大數據分析顯示,今年領到滿期金的要保人,65%是40歲以上的女性,平均年齡落在58歲,居住地集中在六都,且95%給付金為台幣,購買族群以中高齡族群為主,可見投保當時的基本需求,即為期待穩定現金流的退休族。
台灣人壽表示,這群保戶增額型及還本型壽險商品持有比率高,但在身故槓桿較高的保障型壽險,人均保額卻不足百萬元,明顯不足;建議保戶仍可選擇台幣或美元利率變動型保單適時規畫。
台灣人壽建議,未滿50歲的民眾,應著重在補足保障缺口並逐步「累積資產」,達到「富」的人生目標;而51歲至65歲的民眾,則建議以「完善退休準備」為規畫主軸,達到「足」的人生目標。至於65歲以上的民眾,則以保單具有的「資產傳承」為規畫主軸,著重壽險保障與所繳保費的槓桿效果,預留稅源,以達成「美滿」的資產傳承,避免未來子女稅賦的負擔。
同時,台灣人壽也提醒必須注意「贈與稅」的問題。不同於「遺產稅」,「贈與稅」是法律身分上存活的一方贈與財物給另一方。若受益人為子女或配偶,會由父母或另一半手上接過「滿期金」及「生存金」,當領取滿期金與生存金的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人時,這樣的行為將被視同為贈與行為,需計入要保人的當年度贈與額度,若受益人一年領取的保險金超過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則將被課徵贈與稅。因此若要利用保單轉讓財產,達到節稅目的,千萬要注意贈與金額不超過贈與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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