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匯回 央行四招控管
對於海外資金回台,中央銀行擬定四大措施控管,包括充分掌握資金進出資料、確保資金依規定使用、協調分批結匯,以及除已確定用於實質投資與自由運用外,其餘都以外幣方式保留。
央行指出,自「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實行以來,各地區國稅局陸續受理專法諮詢申請,財政部核准函副本均有通知央行,由於台北匯市交易量規模較小,短期資金大量進出勢必對新台幣匯率造成衝擊,央行採取四大管理措施以即時掌握資金進出資料。
一、掌握資金進出資料。為讓央行掌握相關資金進出資料,財政部及經濟部已分別在相關法規中明定,會將副本轉給央行。
二、確保資金依規定使用。為瞭解適用專法匯回的境外資金及其運用方式,銀行辦理相關交易資料申報時需註記交易性質,並依個人或營利事業的資金管理運用方式,包括實質投資、自由運用及金融投資增列細分類,以利統計及查核。
三、協調分批結匯。如果遇到結匯金額較大的案件,承做銀行會協調分批結售,減緩對匯市的衝擊。
四、依目前已收到的外匯指定銀行申報資料,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的用途,包括取得經濟部許可函用於實質投資者及自由運用者,其餘多以原幣(外幣)方式保留。
央行強調,我國外匯資金進出管理相當自由,除商品及服務貿易外匯資金進出完全自由外,金融帳也已開放,直接投資及證券投資資金進出亦相當自由,僅對短期資金移動訂有個人及公司每年累積結匯金額500萬美元及5,000萬美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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