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迎強制檢驗!標準局擴大納管 117年起750kW以下全強制

隨著電動車數量的增加,電動椿的設置數量也逐年增加,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7月開始,將30kW以下的小型家用充電椿列為應施檢驗商品,目前已核發31張強制檢驗(PRC)證書,充電樁必須依標準局規定完成產品驗證、取得合格證書,並在產品本體貼附RPC檢驗標示後,才能進入市場販售。
標準局指出,30kW以下的充電樁優先納入強制檢驗範圍,主要是考量其可能進入住宅及室內停車場,通常較常見於家戶使用,117年就會擴大至750kW以下的大充電功率,電動巴士的充電椿2年後也會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但在強制檢驗(RPC)之前,這些電動巴士的充電椿通常已有自願性產品驗證(VPC)。
至於在30kW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前就已安裝的充電椿,如何確保安全?標準局組長陳誠章說明,以前充電椿是自願性驗證(VPC)階段,雖無強制,但因為用電要跟台電申請,台電要會求VPC證書才會送電,所以雖然是自願驗證,但實有雙向把關。
標準局簡任技正林宏熙表示,考量電動車充電樁可作為交易計費器具,標準局112年即將以度數計費的充電樁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管理,並實施強制檢定。凡充電服務採「按度數計費」者,充電樁須通過計量檢定並貼附合格印證後,才能作為交易用途;至於充電費率及收費方式,則由停車場業者擬定後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但只要採按度數計費,仍須符合相關計量檢定要求。
林宏熙指出,標準局統計截至115年8月底,已累計完成1萬4479槍充電樁的計量檢定。此外,針對已投入使用的充電樁,標準局也訂有市場檢查計畫,持續查核其計量準確性,以確保消費者在公共場域使用充電服務時,所支付的費用與實際充電度數相符,維護交易公平及消費者權益。
因應大型電動巴士、電動貨車等商用車輛帶動充電功率朝百萬瓦級發展,以及從單向充電發展為雙向電力傳輸作為住家用或緊急備援用電的前景,標準局預計119年提供在地檢測服務,協助業者降低驗證成本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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