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判「大老婆的復仇」修法卡半年 政委葉俊顯挨批監管不周

憲法法庭判決「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違憲,諭令兩年內修法,期限僅剩3個多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將排審相關草案,行政院卻仍未函送政院版。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財政部早已送案到行政院,修法卻一延再延,凸顯行政機關怠惰,她並質疑業管政委葉俊顯監管不周。
李彥秀表示,許多家庭在資產傳承過程時都會發生衝突與掙扎,造成家族徹底撕裂甚至對簿公堂,其中又以「大老婆的復仇」最受到關注與爭議。這是指當被繼承人臨終前將財產轉移給配偶或特定子女,而繼承人集體拋棄繼承,原本的鉅額遺產稅,全數落在沒有實際分配到遺產的繼承人身上,「財產拿走,稅單留給他人」對「賦稅公平」原則造成極大的傷害,更違反了量能課稅原則。
李彥秀表示,憲法法庭在2024年10月28日就此類因擬制遺產計算導致遺產稅課徵有疑義的兩件案例判決「部分違憲」(民國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並諭令應於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內(即2026年10月28日前)檢討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
李彥秀指出,為因應憲法判決,財政部在判決公告近9個月後、即去年7月28日才發布「擬制遺產作業處理原則」,內容與其後預告的修法方向一致,適用範圍可回溯至判決公告之日(2024年10月28日);但正式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直到今年1月22日才辦理預告,2月下旬預告期滿後陳報行政院,至今行政院院會卻遲未通過、未函送立法院。眼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週即將排案審查,行政院版草案仍付之闕如,違憲條文長期僅以行政命令權宜處理,包括財政部、業管政委及行政院均難辭怠惰失職之責。
李彥秀認為,新法修正涉及「擬制遺產稅負追討困難」、「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與贈與的衝突」以及「實物抵繳的權責界定」等三大核心爭議點,引發社會各界拉鋸與疑慮,但是憲法法庭在2024年已經給予兩年的緩衝「日落條款」,行政機關缺乏積極任事的態度,才讓修法進度一延再延,只能長期依賴「擬制遺產作業處理原則」支應、迴避無法可用的衝擊。
李彥秀說,距離2026年10月28日修法大限僅剩3個多月,業管政委葉俊顯早在去年8月就職,財政部也早已送案到行政院。修法延宕不僅凸顯行政機關的輕忽怠惰,政委更有監管不周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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