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獨董賦能 經營層是否配合 待觀察
金管會今年2月發布函令給銀行及金控有關獨立董事協助及調查作業程序,讓獨董在重大弊案或吹哨案件中,能扮演更積極的調查角色。昨(17)日舉辦的國銀獨董座談會中,部分獨董最關心的並非制度設計,而是未來真正啟動調查時,銀行或金控是否會完全配合。
銀行局表示,依現行作業程序,當涉及重大財務決策、關係人交易、高階主管檢舉或重大公司治理案件時,獨董可要求調閱文件、訪談相關人員、請稽核單位協助,必要時還可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外部專家,相關費用均由金融機構負擔。
然而,有獨董提出疑問,雖然函令已要求銀行提供必要資源,但未來真正需要調查時,相關資源是否能制度化、經營團隊是否會全力配合,仍有待觀察。
銀行局坦言,這也是此次座談討論最多的實務問題之一。不過,制度自今年2月上路至今,尚未出現需要啟動獨董調查的個案,目前無法預判實際執行時是否會遭遇阻礙,金管會將考量實務上面臨的難題滾動式調整相關程序。
銀行局表示,此次座談主要是建立觀念交流,由於過去從未召集全體銀行獨董進行政策溝通,因此希望先建立共同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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