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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給加班費最多 北市勞動局公布最新裁罰結果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15日公布5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7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588萬元,其中「新天地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7萬元為最高,其中也不乏知名建設公司與餐飲集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5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新天地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7萬元)、「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6萬元)、「豆府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4萬元)及「劉金鋐」(13萬元)。
其中,「新天地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5年內第2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未休工資,第1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及第38條第4項規定,遭裁處罰鍰17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8家(14.14%);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22家(11.11%);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0家(10.1%);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9家(9.59%);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8家(9.09%)。
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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