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循環法三讀催動「轉廢為金」提供金融支持、租稅優惠

立法院昨(2)日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環境部表示,台灣循環新時代啟動。循環法透過獎勵投資資源循環措施,給予金融支持、提供租稅優惠,促使業者「轉廢為金」。
環境部推動資源循環雙法,循環法代表「胡蘿蔔」,提供獎勵促進循環產業發展,昨日完成三讀;另外《廢棄物清理法》則扮演「棍子」,擴大納管廢棄物,並提高非法棄置罰則,立法院已初審過關,尚待三讀。
環境部表示,未來將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包含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再利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作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重要法制基礎。
循環法原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此次修法是2002年制定以來最大翻修,包括提出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明確跨部會分工,並導入綠色設計、源頭減量、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循環採購及相關獎勵機制。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產品及營建工程的「綠色設計」原則,內容包括使用單一、易於分解、拆解或資源循環之材質、使用一定比率或數量之再生粒料等六類項目;中央主管機關應就「綠色設計」原則內容、項目等訂定準則。
三讀條文指出,為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事業投資於循環利用及循環永續管理之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設備購買支出金額,可依相關稅法、《產業創新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捐。
同時也規定主管機關可協調有關機關、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針對事業投資於資源循環各項措施,優先給予融資管道及信用保證。
針對國家整體循環戰略,三讀條文規定,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每五年檢查一次,每年編寫資源循環推動成果報告,報請行政院核定,對外公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