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國發會拉銀行挺企業赴美…融保機制 金管會3配套鬆綁
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的銀行出資、董事會通過等程序,將從五月開始進入緊鑼密鼓的關鍵期。知情人士指出,國發會以今年六月國發基金、參與銀行完成融保機制撥款,並開始以受理企業申請為目標。另據透露,金管會為讓融資保證機制順利執行,做出三大配套鬆綁,其中最重要的,當屬銀行在此機制之下的「無擔保授信」超限,或是對企業赴美投資建廠的融資超過銀行法限制,都可透過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來專案申請過關。
金管會提出三大配套鬆綁,首先,在該專案之下,若未來個案確有超逾無擔保授信限額的需求,金管會許可得採取「專案核准」方式處理。
第二,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所規定的百分之卅限制,但若有關企業在美國的購建廠房融資,銀行檢視用途後,可排除銀行法限額控管,以利企業在美國能儘快形成台商供應鏈園區聚落。
第三,機制保證暴險適用的風險權數,金管會特別放行,考量本機制擔保效力與國內信用保證機構均同屬銀行法十二條的擔保授信,保證額度風險權數,得比照中央政府債權風險權數次一等級,僅百分之廿,對銀行授信提供相當誘因。
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的六十二點五億美元,分成五期到位,何時啟動?知情人士指出,當每期累積保證餘額達可保證額度百分之八十時,亦即快要用滿時,就會啟動下一期,不會發生資金「空等」的情況;此外,各期帳戶也會分別獨立,不會相互干擾。
有關人士指出,國發會已畫定條件,企業需符合三項條件才能貸款,一是依法設立的本國企業或本國人控制的國外公司,也就是台商在海外投資的子公司;二是在美國投資半導體、ICT(資通訊)或其他產業;三則是該投資美國計畫必須經由經濟部同意,在用途上,不論是生產、購置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或充實營運資金,或是用於發展產業聚落的案子,都可往經濟部送審。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