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期選商起跑…沃旭展雄心「不要再延宕」 CIP籲整併3-1、3-2期風場
經濟部8日端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規則,並向開發商說明。對於是否現在進行3-3期選商,開發商意見分歧。沃旭力主3-3期要齊頭並進;哥本哈根基礎建設(CIP)則認為,儘快整併或遞補3-1期、3-2期風場開發,才能真正趕在2030年提供半導體足夠綠電。
今日3-3期說明會,沃旭、CIP、風睿、韋能、法國電力能源(EDF)、三井、西門子哥美颯、Vestas、東方風能等業者親自出席。對於經濟部在3-3期拋出ESG評分,業者感到一頭霧水、多有疑惑,甚至無所遵循。
在3-1期、3-2期缺席的沃旭展現企圖心,沃旭台灣董事長汪欣潔在會上表示,對於推出3-3期選商規則期待已久,有起跑式之感。她認為3-3期要齊頭並進,希望把將時程確定下來,「不要再延宕了」。她也認為,只要願意投入是可以很快將風場蓋出來,2030年之後也有很多業者需要綠電。
CIP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表示,CIP現進行3-2期渢妙二期購售電,這些RE100國際半導體業者客戶對於綠電的查核點是非常嚴格,甚至希望在2029年取得綠電,台灣能在2030年前提供綠電的應是3-1期、3-2期。現在推3-3期,一個海上素地要變成風場,少說也要五年,現在是2026年,不可能在2030年前提供綠電。她認為,政府應該協助讓3-1期、3-2期無法執行風場能遞補,同時也能讓國產化業者不會斷炊。
許乃文指出,3-3期拋出ESG規範占15分,但ESG項目海闊天空、非常廣泛,各家開發商都會提出自己ESG,經濟部如何評定?國產化項目比重稀釋,現在3-2期正在進行國產化採購,如果3-3期讓國產化感受到「玩完了」,反而會影響3-2期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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