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菸酒製造進口業 12月31日前應繳許可年費

財政部今天表示,115年度菸酒製造業及進口業的許可年費繳款單,已於11月下旬寄發,提醒全國3000多家業者,應於12月31日前繳納。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馬小惠今天於例行記者會指出,115年度菸酒製造業及進口業許可年費繳款單,已於11月下旬寄發,提醒業者在年底前依限繳納,以免影響後續權益。
財政部國庫署統計,截至今年11月底,國內的菸製造業者有4家、酒製造業者330家、菸酒進口業者2724家,合計達3058家業者。
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應按年繳納許可年費,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經通知其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將廢止其設立許可,並依規費法規定加徵滯納金、利息及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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