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署承諾未來不同意設光電 民眾黨團光電4法改提3法修正草案

有鑑於日前中南部豪大雨釀成光電板之亂,民眾黨團提案修正攸關強化防止光電破壞國土的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等3法修正草案,要力拚今在立法院會中三讀。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民眾黨支持能源轉型,但民進黨政府搞光電免環評,造成生態浩劫,民眾黨絕不支持。
民眾黨團今開記者會,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場向來是支持能源轉型、支持能源轉型,但絕不支持以能源轉型為名,以發展再生能源為由,卻官商勾結、掏空納稅人的錢;民進黨政府主政下人民苦哈哈,綠友友賺飽飽,光電弊案從力暘、台鹽綠能到聯合再生,不僅是貪贓枉法、官商勾結,還犧牲農漁民權益及生態浩劫。
黃國昌強調,今天院會是要針對光電系統設置應有規範跟環評機制,目前山也光電、海也光電的台灣,設置光電設施時,從來沒有經過環評,因為民進黨政府告訴人民,只要搞光電就免環評,但今年颱風肆虐,中南部豪大雨釀成光電板之亂,四處散落光電板嚴重破壞環境,政府官員卻一而再、再而三地遮掩、說謊。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說,黨團今提出光電3法修正,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及地質法,原有4法,但因為國家公園署長王成機在黨團協商承諾,未來國家公園署不會同意,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既無設置可能,即無環評必要。
張啓楷表示,民眾黨光電三法修法草案,加嚴環評法第五條,土地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土地 ,屬國有地、公有地、國營事業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者;位於山坡地、水面型光電系統,設置或累積設置裝置容量1萬瓩以上,或者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超過5公頃以上,以及大面積設置容量4萬瓩、面積40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
張啓楷說,地質法修正草案,要求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不得設置;修正發展觀光條 例第11條,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不得設置地面型或水面型光電系統,他舉例全台有13處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比如雲嘉南地區漁塭、鹽田現在都被壞殆盡,連冬天黑面琵鷺都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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