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透過子公司新世紀資通入股思納捷科技 公平會開綠燈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遠傳電信透過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先取得思納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權,申報結合完成後共計80%股權之結合案,經審議後認為結合案對相關市場不致有顯著限制競爭效果,且有助於參與結合事業資源整合,因此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遠傳電信子公司新世紀資通增加取得思納捷科技80%股權,已持有思納捷科技3分之1以上股份,並直接控制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因已達到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適用之情況,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參與結合事業均有提供「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及應用」服務,具有水平競爭關係,屬於水平結合,此外,遠傳電信及新世紀資通在提供「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及應用」服務過程中,會將相關之統包「機電工程」委託思納捷科技承攬,故亦具有上、下游交易關係,亦屬於垂直結合。
經公平會分析,參與結合事業在「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及應用」及「機電工程」等服務市占率不高,而且相關市場參進者眾多,技術參進門檻低,且並不以電信業者為必要參進條件,再者參與結合事業皆非該市場領導業者,因此,結合後對相關市場不致有顯著限制競爭效果,且有助於參與結合事業資源整合、提升營運效率,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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