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改版地震險 7月起紅單屋可理賠最高20萬臨時住宿費
為強化地震受災戶安置需求,金管會15日宣布,從7月1日起擴大地震險「臨時住宿費」給付範圍,從現行僅限房屋達「全損」才能申請,放寬至震後被張貼紅單的危險建築也可申請,每件最高20萬元,保費維持每年1,350元不變。
金管會是在2022年開辦住宅地震險,承保房屋全倒、不堪居住「全損」時,保戶可申請理賠最高150萬元房屋重置費、及20萬元臨時住宿費。
但實務上,如去年0403花蓮地震,今年0121嘉義地震後,部分房屋主結構受損並被地方政府張貼紅單禁止居住,卻因未達到「全損」標準無法獲得理賠,影響災民即時安置。
經地震基金評估後,在不影響危險承擔總額,增加保費費率兩大前提下,金管會決議擴大臨時住宿費範圍,只要震後、遭地方政府依內政部標準評定為「危險建物」並張貼紅色標誌時,受災保戶即可申請臨時住宿費。
每一房屋(保險標的物)可申請10萬元臨時住宿費,若同一保單內重複事故,最高給付上限為20萬元。
金管會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從7月1日起擴大地震險「臨時住宿費」給付範圍,納入震後被張貼紅單的危險建築也可申請,但不溯及既往。
換言之,需在7月1日起,發生地震而被張貼紅單的房子,才能獲得理賠。
「紅單房屋」可申請理賠臨時住宿費,為何不乾脆也納入房屋損害的理賠?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解釋,若把紅單房屋納入理賠範圍,在目前費率下無法承擔,因此僅先提供臨時住宿費,但不賠償房屋損失。
至於擴大給付紅單房屋臨時住宿費理賠金,是否會影響產險業財務?蔡火炎說,地震基金以損失機率、損失幅度,並經費率模型試算後,仍在產險業可承擔範圍也不會調高民眾保費。
據金管會4月底統計,全國地震險投保率39%,高於日本三成投保率。去年花蓮地震理賠4.58億元,今年嘉義地震則理賠9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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