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指台電不法採購綠電 經部澄清:依法躉購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近日影射台電不法採購綠電,經濟部今天提出抗議,並說明台電是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依法躉購綠電,吳宗憲如有具體事證可提供經濟部或向檢調單位告發,共同維護完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
經濟部能源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台灣再生能源躉購制度規定於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是世界各國推動綠能發展普遍使用的機制,並非台灣所獨有。
能源署指出,再生能源發展初期成本較高,但已隨技術進步逐漸下降,例如光電費率從2010年每度11.76元,下降至2025年每度4.49元,下降幅度約6成;離岸風電從2017年每度6.04元,下降至2025年每度4.51元。此外,台灣再生能源也逐漸由躉購走向企業購電(CPPA),將可減緩對台電電價成本影響。
經濟部強調,政府長期致力杜絕綠能不法行為,已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打擊綠能犯罪,「若有綠能開發不法情事,請委員提出具體事證檢舉」,共同維護合法綠電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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