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地熱開發分兩段式申請 更嚴謹
地熱發電原本可以算是綠電界的角落生物,但經濟部長郭智輝看好氫能及地熱,氫能技術還在研究中,但地熱台灣就有,屬於為數不多的自有能源之一,在高層關注下,能源署已著手要協助業者解決地熱開發遇到的問題,包括法規鬆綁及跨部會協調,甚至願意分攤業者的探勘風險。
民間業者投入地熱發電,但遇到繁瑣又費時的行政流程,也期待政府開設地熱專區。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前瞻能源關鍵戰略已將地熱法規納入,並提出地熱專章與子法,經濟部也投入研究並蒐集地熱潛能資訊,分攤業者地熱探勘相關風險,補助上限一億元。
經濟部能源署指出,前瞻能源關鍵戰略已將地熱發電納入,規畫二○二五年設置量達二十MW,國內已併網、開發中地熱案場共計二十七案,其中,清水地熱、結元清水三百kW、結元清水四百五十kW、全陽金崙、台電仁澤、大屯山四磺子坪等六案已完成併網,合計併網裝置容量約七點四八九MW。
在地熱探勘方面,經濟部地質調查中心正在大屯山馬槽、花蓮瑞穗、台東延平、台東霧鹿、台中谷關、南投春陽、高雄寶來、南投東埔、台南關子嶺及苗栗泰安等十處進行全國性地熱探勘及蒐集地熱潛能資訊,作為後續推動依據。
業者抱怨行政流程繁瑣,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回應,過去是一段式申請,現在分成兩段式申請,探勘階段的程序明顯簡化,因為探勘不見得會成功,探勘成功後進入開發程序,程序才會比較嚴謹。
李君禮說,由於地熱發電開發地點大多是在山區,涉及水土保持問題,有時是國有林地,或是國產署的國有地,也因為有土地變更等問題,不僅牽涉到的政府部門多,法規上也比較複雜,過去業者都是自己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地解決,但各部會要求內容不太一樣,經常符合了A,就不符合B,開發計畫必須不斷來回調整。
為了幫助業者解決行政部門與法規適用的困境,李君禮說,能源署現在提供平台,以共同審查方式來協助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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