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足合約短發電量受關注 麥寮發電廠:逐步轉型為燃氣發電

針對麥寮發電廠一號機組補足合約短發電量,麥電今天說明指出,該公司三部機組1994年依經濟部開放發電業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申請設立,經參加台電電價競比,以低於台電公司自行興建電廠的成本價格得標,其中該公司投資發電設備的龐大費用則以售電合約25年期間保證售電量回收。自1999年商轉以來,提升國家整體供電穩定度並減輕政府投資興建電廠的財政壓力。
麥電說,麥電公司自2021年起著手規畫以天然氣取代煤炭,預計新建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2023年4月已取得環評核准函,目前等待台電公司公告2029年電力採購招標案後,若能順利得標,麥寮發電廠將逐步轉型為燃氣發電。
考量該公司燃煤轉型燃氣機組過渡期間的電力供應穩定,台電與麥電雙方同意完整履行一號機組合約,將先前電力短發不足量予以補足,除保障麥電對當年開放民營電廠申設及長約的信賴,也能協助提升國家電力調度彈性。
麥電指出,為善盡社會責任及維護環境品質,建廠時即選用當時最先進的超臨界機組及污染防制設備,並採用室內煤倉及密閉輸送系統,環境潔淨零污染,各項環保排放濃度遠低於國家標準,發電效率及污染防制在國內燃煤機組中名列前茅。
麥電說,自2017年起再陸續投資17 億元,進行濕式靜電集塵(WESP)等環保設備改善,112 年各項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值:氮氧化物31ppm,粒狀物3mg/Nm3,硫氧化物12ppm均低於雲林縣政府公告之加嚴標準,更已趨近天然氣發電排放水平。
依據該公司當年得標的售電合約內容,麥寮發電廠屬基載機組,自1999年商轉起至合約屆滿期間,全年每日尖峰用電時段應滿載發電(保證售電量),惟2017年起秋冬全台用電量較低時,全力配合政策執行機組降載運轉甚至停機,累積之短發電量已影響合約完整之履行,實非本公司可控,也對投資建廠的財務規劃產生重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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