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藍委拋試用期不得低於8成薪 黃捷批勞動節最諷刺笑話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針對國民黨立委牛煦廷等人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立委黃捷今天批評,這是五一勞動節最諷刺的笑話,國民黨立委提案邏輯荒謬,諷刺國民黨立委應該先以身作責領8成薪。
黃捷表示,勞基法早就刪除試用期,避免同工不同酬,造成勞工低薪困境,沒有新進員工薪水打折的道理,難道前三個月工作量會比較少嗎?國民黨立委不做功課就貿然提案,傷害勞權還不自覺,這才是國家的災難。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在臉書表示,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以勞資雙方自由約定,但約定試用期勞工的各項權利義務都與一般勞工相同;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未來會產生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讓雇主可以合法占勞工便宜,「低薪合理化、合法化」。
王定宇也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國民黨立委修法竟抄中共法條,這到底是甚麼爛東西,國民黨企圖要將台灣法律修成中共的法律,把台灣修成中國的樣子。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