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所12月22日開賣首批7國碳權
碳權交易所將在十二月廿二日正式上線,開放國內企業在碳交所平台採購碳權。知情人士透露,初期環境部僅同意經過國際認證機構GS認證,位於亞洲、非洲、南美洲等七個國家的碳權項目上架,並限國內法人購買;目前已知約有十五至廿家上市公司會在當天由碳交所完成撮合交易,其中包括公民營大型金控集團,將成為碳交所的首批交易者。
碳交所廿二日開放國外碳權購買,也就是所謂「國外減量額度交易」。知情人士指出,環境部已在兩周前和碳交所開會,並完成商品審核,在第一批可上架的碳權中,亞洲地區目前只接受越南和印度,非洲地區涵蓋莫三比克、烏干達、肯亞和厄利垂亞等四國,南美洲則為智利,至於其他國家的碳權上架將等下一批開放。
據了解,有關碳權交易的相關課稅規則也已確立。考量環境部認為碳權不是有價證券,因此不課證交稅,應該視同商品課徵營業稅;此外,財政部也已發布解釋令,提供碳權的賣方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相關人士說,目前有金控公司,或中鋼、中油等大型製造業集團等十五到廿家業者,將在廿二日開放交易當天購買碳權。
針對相關的交易規則,相關人士表示有七個重點,首先,購買碳權的價格將以每噸為交易單位;其次,一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價格,訂價大約是五到十五美元;第三,每天交易時間為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卅分;第四,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第五,買方購買的碳權,必須在五年內用完;第六,買完碳權的企業,不能把已經買走的碳權放在碳交所平台轉售,避免投機和炒作;最後,國內企業在平台購買碳權後,可分配給在海外的子、分公司帳戶使用,金控或銀行也可給海外分行、子行或其他海外據點使用。
業界人士分析,國內以中小企業為主,需求量比較不像國外是以大型企業為主要採購者,相較於國外是以每百噸甚至千噸為單位,台灣則是以噸為單位。
據指出,賣方必須在五天前提出申請,碳權交易也引進信託機制,買方下單後五分鐘內就要進行交易認證,在交易之前必須先預付款項放到信託帳戶,等到交易日後兩天碳交所就會把錢轉帳給賣方,之後碳權額度就會移轉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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