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 四年砸4,116億 推進伏流水開發、新增海淡廠等126項工作
行政院長陳建仁昨(19)日指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2023-2026年)」進入第三期,預計四年內投入經費4,116億元,執行126項工作項目,朝七大面向推進,包括延續計畫及開發伏流水、新增海淡廠等新增計畫。
陳建仁指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行政院分階段推動調適的工作,自2013年迄今已進入第三期行動計畫;本期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共計126項工作項目,從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海岸及海洋、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健康與能力建構等領域著手,由各主政部會依核定內容推動。
陳建仁強調,2023年全球溫度是工業革命以來最高,台灣近50年來的年均溫亦呈現增加情況。有鑑於此,相較於過往比較偏重於溫室氣體減緩的工作,國際間也越來越重視應同時推動和落實調適的策略。因此,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透過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說,計畫共計126項工作項目,其中78項屬持續推動性質,48項則是新增調適工作項目,主要是針對易受衝擊領域,共七個面向規劃,環境部會與各部會每年檢討公開執行成果報告,並滾動修正行動計畫。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在新增調試工作中,包含增加新竹與台南海水淡化廠、17條備援調度管線、開發伏流水備援、增加都市總合治水、熱島效應研究與規劃,以及農業經營模式及相關品種技術的開發等。計畫有望滿足125年以前用水,讓整體備援由28%提升至50%,強化韌性;也將強化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維持氣候變遷下鐵、公路、海、空運輸系統正常;同時降低氣候變遷對人居環境的衝擊,引導土地利用合理配置。
此外,產業協助方面,蔡玲儀也提到,將建構能源產業氣候風險治理與調適能力,協助能源產業掌握氣候風險,強化能源系統韌性並確保能源供應安全,並從中協助業者鑑別設施受氣候風險(如淹水、強風)影響程度,優先推動國營事業如台電、中油83廠(處)氣候風險調適工作、逐步擴散至民營能源廠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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