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新創特別股贖回展延一年
國發會今(12)日表示,國發基金2020年3月30日通過的「新創特別股」投資專案將屆期,自今年5月起業者須陸續贖回,惟考量疫後新創事業尚需資金重建營運規模,國發基金管委會今開會通過,再展延一年,2024年5月到期後再依五年20期(季)贖回,或可約定提前贖回,以提供新創事業最大彈性。
國發會表示,國家發展基金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於2020年3月30日通過辦理「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作業要點」,以特別股方式投資於受疫情影響的新創事業。
國發會指出,該投資專案新創事業原發行特別股期間為二年,因2021年5月起受新冠肺炎影響,全國進入第三級疫情警戒,國家發展基金為協助新創事業渡過疫情衝擊,於2021年6月同意新創事業將特別股贖回期限由二年展延為三年,以舒緩新創事業贖回特別股資金壓力,於今年5月到期。
國發會曾於3月20日邀新創社群代表討論新創相關議題,業者關心新創特別股即將屆期,希望延長贖回期限,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於會後裁示,最高可再展延一年,並於隨後五年分期攤還贖回本金。
國發會表示,國發基金管委會於今日正式通過,為支持新創事業發展,並參照經濟部振興紓困貸款期限最長可五年機制,新創事業在原方案到期日前先支付股息,可申請一年之付息暫不贖回特別股之展延方案,並在後續展延屆期時分期贖回特別股,最高可按季分20期(五年)平均贖回,或可約定提前贖回,以提供新創事業最大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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