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萬勞工遭剝奪團結權 勞團喊下修組工會門檻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部分條文,將雇主打壓工會的罰鍰提高至50萬元,並公布姓名,勞動部也發布函釋放寬讓3人以下微型企業免召開勞資會議。工鬥團體今到勞動部前抗議,大酸這項「德政」必須打上大大的問號,要求勞動部推動降低籌組工會的30人門檻,調降至10人就可組工會,並且放寬工會法39條裁決除斥期,將現行的90天延長至一年。
工鬥表示,雖然工會法日前修正提高雇主打壓工會的罰鍰,但現行勞動部的不當行為裁決機制仍有很多需要改善之處,許多工會反映,工會法39條規定若工會被雇主打壓,必須在90天內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超時一概不受理,這非常不合理,且當事件發生時,往往造成寒蟬效應,工會必須花長時間對當事人做心理建設,甚至當工會提出裁決,吹哨者還會遭資方追殺,因此過短的除斥期無疑是在幫助雇主,而非幫助遭受打壓的勞工與工會,建議應比照日本,將申請除斥期改為一年內皆可申請。
此外,工鬥批評,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競選時,與工鬥團體會面承諾降低工會籌組門檻,但近7年毫無進展,勞動部更反而取消3人以下企業勞工透過勞資會議的集體協商權利,工鬥認為,蔡總統有許多勞動政見都在跳票邊緣,因此在周六九合一選前站出來,對執政黨提出警告。
工鬥進一步說,勞動部日前修改函釋讓3人以下企業不需召開勞資會議,對提升工會涵蓋率毫無幫助,根據主計總處2016年調查,台灣98%企業雇用員工數不到30人,其中僱用了42.7%的勞工,共343萬6184人,等於三百多萬勞工被剝奪了組企業工會的權利,呼籲蔡總統兌現承諾,修改工會組織門檻,有鑒於5到29人企業單位平均雇用人數為9.28人,建議勞動部推動修改工會法第11條將工會組織門檻下修至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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