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中油大林廠火災事件懲處層級廠長不夠 執行長下台

台灣中油大林煉油廠10月27日火災事件內部懲處,公司初步提建議懲處名單最高層級到大林廠長。公司發言人張瑞宗今天證實,發生事故,事業部執行長也負督導管理不周責任,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辛繼勤降等調離主管職,火災事故報告已委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釐清。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月14日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多位立委關切中油事故後續及懲處名單。中油董事長李順欽回應煉製事業部有提建議懲處名單,最高層級到大林廠廠長,但會再釐清煉製事業部、總公司其他單位是否要負相關責任。
台灣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10月27日發生火災,11月3日曾向高市府提出火災事故檢討報告,副市長林欽榮表示中油雖已說明原因,但事故地點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仍有多處需改善,有方針、無方案,所以至今仍維持勒令停工。市府要求中油委請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單位協助釐清,分析管線破損原因及改善措施具體方案,再度提送調查報告,方可申請復工。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大林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目前仍於停工中。中油大林廠現進行切管查驗詳細肇災原因,並需經第三方公正單位完成鑑定。
中油內部傳出,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辛繼勤即日起調任非主管職務,並改支分類14等五薪級,所遺職務於接任人選尚未核派前,由副總經理邱家守暫兼。辛在今年3月16日接任煉製事業部執行長,他表示,不便發言,公司依規章行事,尊重公司制度。
張瑞宗表示,大林廠發生事故,煉製事業部執行長也負管理督導之責,因此調任非主管職務;其他主要管理者也有處分。有關事故原因調查報告,應市府及專案小組要求需委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協助釐清,請金屬工業中心進行金相分析,找出洩漏原因。
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陳嘉麟表示,懲處原因是出工安事故,對工會來說,工安100%、不能打折,只要釐清事故真正原因,懲處是對事件負責任的態度。
張瑞宗表示,大林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目前仍於停工,中油從其他管道提供含硫低的原油替代,對產業影響不大,經妥善調度,讓穩定度的影響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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