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明上路 10月3日就可領到錢

行政院內政部今(30)日舉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啟動儀式,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此案經行政院已核定為4年計畫,中央每年將編列300億預算,照顧50萬戶租屋族,將於7月1日至8月31日,採線上受理申請,9月完成核定,並於10月3日由中央統一撥款至申請者帳戶。
徐國勇說明,此次有「戶數擴大」、「金額加碼」、「資格放寬」及「申請簡便」等4大亮點,為減輕更多家庭的生活負擔,總經費從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租金補貼戶數也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至50萬戶。另對於初入社會35歲以下青年、2年內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庭,補貼金額也將加碼至少1.2倍至1.8倍以上。
而這次的所得標準也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以雙北租屋族為例,臺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放寬為5萬6,046元,新北市則放寬為4萬7,400元,且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不須設籍於租屋處,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此外,內政部也與財政部、衛福部展開跨部會合作,經由系統勾稽方式,主動找出未申請租金補貼的經濟弱勢戶,透過村里長主動協助其完成申請;同時針對已申請過的舊戶,經其同意後,由系統直接帶入資料,簡化申請程序,以強化對弱勢家庭的關懷與照顧。
徐國勇表示,內政部特別感謝26個社福團體及租賃住宅與仲介公會,不僅提出許多精進親民做法的寶貴建議,並全力協助本專案推動,除會將補貼資訊傳達給更多租屋家庭外,也會協助民眾申請,以減輕租金負擔。
這次的租金補貼申請期間為2個月,舊戶不用再另外上網申請,營建署將於7月下旬陸續將試算結果通知舊戶,確認後即算完成申請。另外,新戶也不用急於一時,申請時間為期2個月,在期限內申請且符合資格者皆可補貼。
徐國勇另指出,為鼓勵房東共同協助租屋家戶,房客補貼申請通過,並經地方政府認定後,房東將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此外,房東擔心房客遷離後未將戶籍遷出,本部已於6月13日啟動線上申請戶籍遷出,請房東無須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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