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耗水費 影響1700大戶
水利署昨正式預告「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規劃二○二二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約有一千七百家用水大戶最快將在二○二二年十一月起被徵收耗水費。同時,能源局也預告二○二二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其中,太陽光電從一年兩期、分上下半年,改成一年三期。
水利署說明,草案規劃模式為「豐水期暫不收費,枯水期徵收耗水費」,用水人每年一至四月、十一及十二月,單月使用地面水及地下水之總用水量逾九千度者為徵收對象,超過九千度者,耗水費每度徵收三元,節水回收率達到同行標準者收兩元、優於標準收一元。為避免業者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給予用水調整與節水設備的安裝緩衝時間,實際收費預計於十一月枯水期起算。
使用再生水、海淡水及投資節水設備經費等均可減徵,最高可減徵六成。水利署表示,為降低產業衝擊,開徵後前三年減半徵收;若營利負值,可申請分期繳納或緩繳三年。
能源局公布的二○二二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中,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擬調整為一年三期,能源局表示,太陽光電模組成本上升,預期第二季成本才開始下降、且降幅不大,到下半年才會趨穩,因此採三期不同費率。依草案規劃,第一期躉購費率為每度三點九四一八到五點八六二元,第二期每度三點八八九六到五點七九一一元,第三期每度三點七四三六到五點六○六八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