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指核一乾貯水保未重送審 台電:屢次遭新北卡審
核一廠二部機組均已停止運轉,正在進行相關除役作業,但今日新北消防局指出台電已隔2年仍未重送審水保計畫。對此台電今表示,核一廠室外乾貯設施已興建完成,但因新北市政府未核發水保完工證明,爾後核一廠提出水保設計變更申請送審,皆遭新北市府退件,致乾貯設施迄今無法使用,請新北市府儘速就技術面審查乾貯水保設計變更案,以利反應爐內的用過核燃料儘早移至乾式貯存設施內安全存放,進而使除役工作妥適展開。
台電表示,為積極處理核廢料與電廠除役,台電自2018年以來已針對核一乾貯水保提起共計5次訴願救濟,皆獲農委會判定新北市府原處分撤銷,至今尚未收到新北市府另為處分。
台電指出,核一乾貯設施經原能會認證,其水土保持計畫於99年獲新北市府核定,台電因施工時配合現場實際地形、提升結構安全而增加地錨數量,曾辦理細部設計變更,也在102年6月獲新北市政府審核通過;後續則為配合地形減少開挖,局部微調邊坡擋土牆施工規劃,並經新北市府要求配合辦理變更第2次設計,送審說明13次、皆遭新北市府以「未按圖施工」為由退件,造成除役計畫推動延宕。
台電說明,為核一廠除役計畫順利推展,台電依法分別於2018年5月及11月、2019年5月及12月及今年6月,向水保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提起五次行政訴願,均經農委會認定新北市府辦理有瑕疵,做出「原處分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之訴願決定。但新北市府始終無視訴願決定,持續做出不予核定處分,堅持要求台電需重送水保計畫申請。
針對第五次訴願,農委會於今年9月21日仍做出「原處分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訴願決定,新北市府應於今年11月21日前另為處分。台電強調,台電注重核能安全的立場與新北市政府始終一致,期盼地方政府儘速就技術面審查乾貯水保設計變更案,台電也會做好核安工作,讓除役工作妥適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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