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海鼎爭取放寬案場容量上限

政府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的三階段規劃國內的離岸風電計畫,經濟部能源局日前也公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初步規範,海鼎離岸風電計畫團隊(Formosa 3)表態將參與,並且已做好準備,海鼎表示,希望區塊開發上路時間越早越好,也希望政府放寬單一風場裝置容量上限500MW的規定。
海鼎風電是由日商捷熱能源(JERA)、澳商麥格理綠投資集團(Macquarie′s Green Investment Group)及德商安能集團(EnBW AG)合作開發的離岸風電計畫,三家開發商持股比率分別為43.75%、31.25%、25%,包含海鼎一、海鼎二、海鼎三等三個位於彰化縣外海的離岸風場開發案,三場址裝置容量上看2GW,並已於2018年通過環評,是國內2025年後已通過環評且規劃容量最大的風場。
針對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海鼎離岸風電計畫總監呂邁修(Matthew Green)表示,只要有機會就會去做,海鼎也準備好了,並會以上一輪潛力場址的國產化規定為起點,爭取在地供應鏈極大化。
時程方面,區塊開發預計最快2022年第2季啟動,呂邁修說,希望區塊開發上路時間愈早愈好,也希望政府能夠儘早確定方向,讓業者能妥善準備。但他也強調,海鼎的在地化時程已經推動兩、三年,目標是成為國產化推手,且在地化對風場開發有利,對海鼎而言,2021或2022年上路差異不大。
至於能源局初步規劃單一風場上限500MW,呂邁修表示,希望單一案場的容量可以大一點,才可以支撐本土產業鏈 ,本土業者也支持案場容量大才比較有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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