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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電信業者要求大型科技業者分攤網路成本 Google回應了

針對歐洲電信業者共同聲明,呼籲歐盟立法要求大型科技業者分攤網路建置與營運成本的情況,Google東歐、中東及非洲地區營運業務總裁Matt Brittin在參與由金融時報與歐洲電信營運商協會主辦論壇活動中回應,說明Google很早就已經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網路基礎建設,並且協助分攤大量網路傳輸頻寬。

Matt Brittin所稱基礎建設,亦即Google近年接連投資建設連接美國及歐洲地區的海底電纜,同時也包含在歐洲境內增建的資料中心,以及用於分散各地存取傳輸流量的快取站點,光是在2021年就已經支出超過230億歐元,藉此降低歐洲地區網路傳輸流量壓力,並且讓網路資料傳輸可以變得更快。

因此,對於歐洲電信業者呼籲Google等大型科技業者必須分攤網路營運成本的提議,Matt Brittin認為實際上忽略Google過往在歐洲地區的基礎建設投資。

依照先前歐洲電信業者共同聲明,認為Google、Meta、Netflix等業者提供服務佔據歐盟國家境內網路流量約55%比例,因此讓歐洲電信業者必須額外擴充網路資源,以利維持網路傳輸服務穩定運作,同時也強調在5G網路與光纖網路建置投資巨額成本。

在這樣的情況下,電信業者呼籲大型科技業者共同分攤因其服務使用大量網路傳輸量,進而產生的巨額營運成本,同時也希望歐盟委員會對此立法,透過正式法令規範要求大型科技業者為其服務分攤電信業者額外產生成本。

不過,部分在歐洲地區以MVNO形式,借助主要電信業者網路基地台資源運作的虛擬電信營運商,其實也反對主張使用大量網路傳輸資源必須協助負擔成本的作法,在其營運模式下將形成被迫收取兩次費用,反而進一步鞏固主要電信業者營運發展優勢局面,反而會讓規模相對較小的虛擬電信營運商更難以有發展空間。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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