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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代表隊員津貼爭議 體育署同意以賽代訓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臉書發文,針對女足代表隊集訓津貼認定召開協調會,達成體育署同意以賽代訓等原則從寬認定集訓期程、球員集訓期間將比照亞奧運培訓標準敘薪、足協須統整球員情形以便專案處理待遇等共識。
劉世芳在臉書發文表示,女子足球代表隊集訓津貼認定,已在球壇與球迷朋友間引發軒然大波,她與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賴品妤針對女子足球代表隊集訓津貼認定召開協調會,要求體育署、國訓中心說明,如何給予球員安心受訓、為國爭光的條件。
貼文指出,在協調會已達成以下共識,有關集訓期程的認定範圍,體育署同意「以賽代訓」等原則從寬認定;球員集訓期間,將比照亞奧運培訓標準(長期集訓)敘薪;足協必須協助統整球員的特殊情形,以便專案處理其待遇。
劉世芳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說,左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認為,球員需長期集訓才能領取全額津貼,但許多隊員已非學生,難以輕易放棄工作;因此協調讓隊員能以賽代訓,將比賽也列為訓練的一環,而非只有到特定地點才叫做集訓,藉此讓津貼可以長期認定,增加球員參與國家隊的意願。
劉世芳指出,國家需保障已被徵選進國家隊的球員,給予一定薪資待遇,以賽代訓為若是將球員從母隊徵召進國家隊,當球員回到母隊比賽時,也要認定屬於集訓的一環,但球員參與的比賽需經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認定後,才能視為以賽代訓的一環。
劉世芳表示,常說要為國爭光,卻忽略很多球員在未拿下亞洲盃、世界盃的獎盃前都很辛苦,體育署需站在培養國家運動選手的角度上思考,不能把球員當工具人,以短期集訓的方式,讓球員集訓好像在打工一樣,應該彈性的認定集訓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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