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防假球案再現 SBL擬禁用電子設備

超級籃球聯賽(SBL)2023年爆發假球簽賭案,多名SBL球員涉案,中華籃球協會已邀集3大聯盟開會作出相關規範,籃協今年另提案,最新一季SBL在球員區的人員禁用3C產品及電子設備,帶程序走完就會公告。
SBL假球簽賭案經近20個月審理,今天判決出爐,曾獲MVP的柯旻豪徒刑7年最重。
新一季SBL將於明年1月開打,中華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表示,籃協兩年前就邀請國內三大籃球聯盟開會,要求各支球隊需設專門負責防堵和假球事務的專職人員,並統一懲處球員辦法,並在當時體育署和地檢署指導之下,要求各球隊加強法治教育,絕對不能輕忽、懈怠,「也希望各隊教練、球員、隊職員們記取這個慘痛教訓,千萬不要碰賭。」
張承中提到,新賽季SBL已修訂球員區人員「比賽禁用3C產品及電子設備」,目前在報運動部的程序中,最快在開季前公告。
去年成立的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TPBL),聯盟規章內就有運動博弈相關規定,球隊席區所有人員嚴禁於比賽期間使用以下電子設備,進行通信、攝影或觀看該場次轉播,若球團有特殊需求需使用相關電子產品,需主動提前與聯盟提出申請。
TPBL代理秘書長王志群提到,聯盟成立後,與7支球隊都有和在地檢察官、地檢署聯繫,球員、聯盟裁判法治教育課程都有正常運作,「假球案,聯盟態度都是一樣,嚴懲不貸,也持續和球團、球員宣導。」
2020年成立的職籃PLG,內部除聯盟規章明訂「球員不得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亦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試圖影響比賽結果」,同時要求各隊球員於開季前必須簽署球員行為準則才能完成註冊。
外部合作與法務部及刑事警察局保持長期密切聯繫,並且和運動產業Sports Radar 的Universal Fraud Detection System(UFDS)合作,運用科技協助監督PLG比賽於全球賭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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