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聯盟規章害慘胡金龍 交易及讓渡制度也該滾動了

中華職棒今年休賽季異於往常的平靜,因為有胡金龍事件、自由球員及擴編選秀,讓相關的討論非常熱絡。不過這個熱度並不像美國職棒或NBA著重於FA球星究竟花落誰家,或哪隊出現大交易的議題,而是因為「一個規章,各自表述」,聯盟文字解讀與眾不同,讓人難以掌握而形成的紛爭。
6月25日胡金龍發生Line群組事件,隔日隨即被下放二軍並禁賽,至季末都未再出賽。日前富邦球團再度說明,表示胡金龍已不在球隊規劃,但由於複數年合約尚未走完,同意他可以自由接觸其他球隊,同時歡迎交易。自由市場及擴編選秀則是因味全龍即將在明年加入中職一軍戰場,依照規定今年可藉由擴編選秀從原有四隊各挑選一人,而且各隊補償金高達750萬元。由於每隊只有18個保護名額及新人保護,因此有些老將申請成為自由球員,讓球隊可以增加保護名額。
不過因為聯盟規章規定若自由球員未達8人時,各隊只能簽下最多2名球員。結果因為統一獅有3名球員申請成為自由球員,讓聯盟一度解釋該規定不含原球隊。由於規章原本並未補述,因此受到質疑,聯盟檢視後又出現「滾動式」的解讀。今年聯盟規章已經多次有不同解讀,讓各球團及球員工會紛紛提出抗議,亟欲補強的味全龍,更是只能持續吃悶虧,除非願意砸大錢讓自由球員變心。
除了自由球員及擴編選秀有問題,胡金龍究竟要如何解套,同樣突顯聯盟制度缺陷。由於合約關係,富邦除了繼續冷凍外,僅能選擇讓渡及交易兩條路,而這兩個方法,在國外是家常便飯,在中職卻幾乎是一灘死水。近一次的交易已是2013年統一以蔡璟豪交換Lamigo林家瑋,最近的讓渡球員則是2015年的郭勝安。
若有其他球隊直接提出球員來交易胡金龍,自然是最快的方法。聯盟規章雖沒有太多贅述,但過去已有球員交易及現金買斷的案例,因此並不是太大的問題。然而以胡金龍的身價,各隊要提出對等的籌碼並不容易,畢竟富邦現階段最缺乏年輕球員,但他隊年輕球員早就因聯盟規章滾動而納入保護名單,不用給龍隊選,那又怎會輕易交易給悍將?悍將似乎只能浪費千萬繼續冷凍胡金龍,現金買斷恐怕也很難成行。
已經拿到手的自然會捨不得,但未來選秀的球員卻是充滿未知數,對於想要網羅年輕球員的球隊很有吸引力,因此國外職業球賽選秀權交易,是極為平凡之事。偏偏中職交易制度沒有交代這條,除非聯盟先翻出是否有補述,不然各隊應該不會輕易洽談選秀權交易,免得突然又被事後諸葛。
另一方面,若悍將讓渡胡金龍,中職不像日職有讓渡金的規定,也就是若他順利轉隊,對悍將而雖然不用付他薪水外,但卻是幫助其他隊補強。而且就現實面而言,他的合約高達月薪70萬,其他球隊接收意願不高,是比較有機會走上直接釋出之路。但尷尬的是,胡金龍若被釋出將成為完全的自由身,可是規章並沒有說明他複數年合約的解套方法,及原球隊如何買斷合約。
可能出現的狀況是,依照合約精神,悍將要結束雙方聘僱關係前,需要支付明年年薪840萬做為買斷。但恢復自由身後,他可以重新議約加入其他球隊,等於悍將賠了夫人又折兵。在國外因為有薪資帽及豪華稅的規定,有些球隊必要時還是會如此做,但台灣並無相關規定,因此等於完全資敵的做法,這或許就是為何悍將寧願等交易或繼續冷凍,卻沒有選擇走上讓渡這條路。
對富邦悍將而言,處理胡金龍事件,與其釋出付錢還惹罵名,或便宜賣都極為不划算,現階段反而最不吃虧就是持續冷凍花錢消災。因為交易及讓渡制度不完整,反而害球員走投無路,或許聯盟該考慮檢視這兩項規章,或是有其他補述說詞能夠讓球隊釋疑,幫助胡金龍事件早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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