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聯盟滾動式解釋條文 王鏡銘撤回FA宣告

中職今年自由市場熱絡,共有7名球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今天傳出聯盟重新解釋條文,不能簽回2名以上自由球員,統一獅隊投手王鏡銘宣布撤回自由球員申請。
中職規章中的自由球員辦法中,提到人數限制,條文中提到,「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今年獅隊共有陳鏞基、王鏡銘、傅于剛3人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為單季單隊新高,聯盟也針對這項條文解釋,此項條款的訂定精神在於,避免其他球團吸收太多自由球員,但「任何球團」不限於母隊。
上午王鏡銘於粉絲團發表聲明,宣布撤回自由球員申請,他指出,由於聯盟今天重新解釋,條文內的「任何球團」包括母隊,聯盟也同意撤回自由球員申請,他也指出疑問,「聯盟的反覆解釋行為,卻由選手自行承擔失業風險是否恰當?此FA原本意義已喪失,聯盟反覆滾動解釋規章公信力何在?」
聯盟針對自由球員條文「滾動式解釋」,獅隊當初的18人名單訂定,以3人成為自由球員規畫,如今恐怕也受到牽連。獅隊球團表示,目前仍在等待聯盟正式告知,才能進行後續。
王鏡銘於粉絲團發表聲明
聯盟於2020年11月19日解釋: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此規定不包含與原球團行使FA選手權利的選手締結合約。
聯盟今日致歉,並更正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本季七名申請FA之選手,任何球團最多只能與兩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也同意目前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
經慎重考量後才行使FA,經由市場機制了解自我價值,原意除了自我行使外,能帶動後輩創造自我價值的權利,上訴聯盟致歉並「再度」解釋規定,導致本隊三位選手有面臨FA失敗風險,將無法回到統一獅隊而導致工作權受損,直接失業!!
聯盟的反覆解釋行為,卻由選手自行承擔失業風險是否恰當?此FA原本意義已喪失,聯盟反覆滾動解釋規章公信力何在?
聯盟再度滾動規章解釋當兒戲,選手不能拿未來當兒戲,要對自己職業生涯、工作權、人生負責,經球團通知溝通後,無奈之下只能被迫撤回FA申請,不願拿生涯陪葬!
謝謝統一獅球團,全力協助與聯盟抗議爭取撤回FA申請,也在此向球迷朋友說聲抱歉,由於規章解釋滾動,為降低自已或隊友產生「失業」風險最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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