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歷來10年巨約 僅基特與溫菲爾德算成功

教士隊日前與年僅22歲的看板球星塔提斯(Fernando Tatis Jr.)簽下14年價值3億4000萬美元的超長合約,打破大聯盟歷史上最長的合約紀錄。包含塔提斯在內,歷史上只有14位球員拿過10年以上的合約,有一位甚至還拿過兩次,因此總共出現過15張10年以上的巨約,這15張合約的最終結局是如何?正好可以趁此機會來回顧與檢視。
第一位拿到10年約的野手叫季斯克(Richie Zisk),他在1978年與遊騎兵隊簽下10年275萬的合約,但只打了6年就退休,也是張失敗的合約。
第一張成功的10年約是名人堂球星溫菲爾德(Dave Winfield)在1981年與洋基隊所簽下,總值2300萬,這在當時是史上最貴的合約。溫菲爾德在這份合約的前8個完整球季都待在洋基隊,且每年都進入明星賽,並拿下各5座銀棒獎與金手套獎。儘管當時洋基老闆史坦布瑞納(George Steinbrenner)曾因公開批評溫菲爾德在季後賽的表現而鬧得沸沸揚揚,但不可否認這是一張回本的合約。
溫菲爾德之後過了20年才再出現10年長約,且一次出現兩位,他們是鼎鼎大名的「A-Rod」羅德里奎茲(Alex Rodriguez)和基特(Derek Jeter)。
遊騎兵隊在2001年與羅德里奎茲簽下10年2億5200萬的天價合約,不但是當時的歷史最巨合約,放到20年後的今天還是相當龐大。羅德里奎茲的這份合約只走到第7年,當時已被交易到洋基隊的他先跳脫合約,再與洋基隊簽下第二份10年約,總值2億7500萬,打破自己所保持的最大合約紀錄。儘管羅德里奎茲曾使用禁藥,但他的第一份10年約還是相當值得,他在這期間共拿下三座MVP、5次全壘打王與2次打點王。不過他在第二份10年約時期已走下坡,不但身手不復以往,甚至曾因禁藥而被禁賽整季,最終在合約走完的前一年退休。
基特的10年約也是值得的,當年他與洋基隊簽下總值1億8900萬的合約。他在這10年共入選8次明星賽,並拿下4座銀棒獎與5座金手套,生涯一半以上的安打與全壘打都是在這份合約期間所貢獻,是洋基隊成功的投資。
而天使隊與普荷斯(Albert Pujols)的合約恐怕是史上最糟糕的10年約。普荷斯無疑是史上最強的打者之一,但從紅雀隊轉到天使後已不復當年勇,這段期間只入選過一次明星賽,且已連續4季OPS+在100以下。這份總值2億4000萬的合約使得天使隊預算受到限制,合約期間只打進過一次季後賽。而這份合約將在今年球季結束後走完。
現役球員簽下10年約且已走完一半的還有瓦托(Joey Votto)和卡諾(Robinson Cano),兩人的合約總值分別為2億2500萬與2億2826萬,皆已走了7年。合約期間瓦托雖有兩年繳出OPS超過1的成績,但近兩年已明顯衰退,去年打擊率甚至跌到.226,幾乎可以預見這份合約最終是不值得的,且也影響到紅人隊的薪資空間。至於卡諾在水手隊起初也算中規中矩,但在被抓到使用禁藥後一切變了調,現已被交易到大都會的他今年甚至被禁賽整季,這份合約幾乎確定以失敗收場。
史丹頓(Giancarlo Stanton)在2015年與馬林魚隊簽下13年3億2500萬的合約,打破當時最長與最大的合約紀錄。他在馬林魚隊時期算是有讓合約回本,拿過一次MVP,但被交易到洋基後卻經常有一場沒一場,目前看起來也是不划算的投資。
其餘簽超過10年合約的球員還有馬查多(Manny Machado)、哈波(Bryce Harper)、楚奧特(Mike Trout)與貝茲(Mookie Betts),由於他們的合約才剛起跑不久,現在要下定論還太早。不過以歷史紀錄來看,成功的10年合約案例少之又少,只有溫菲爾德、基特與羅德里奎茲(第一份)的合約算是有回本,若再扣掉有禁藥爭議的A-Rod,就只剩溫菲爾德與基特的合約符合價值了。這是不是告訴我們,球團與球星簽下10年大約之前真的要三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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