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捐資又跳票 教部將開罰最高50萬、可連續開罰
高苑科大因境外生招生爭議,演變成校方和董事會間的戰火,教職員陸續遭欠薪。教育部日前要求董事會需於8月18日前依決議捐資1億元,用來支付教職員薪資,但教育部今天證實董事會捐資再跳票,將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對學校罰鍰,最高處以50萬且可連續開罰。
高苑科大校方與董事會惡鬥多時,教職員工組成自救會再指控董事會惡意欠薪達三個月。教育部說,高苑科大董事會先前承諾於5月28日前捐資5000萬,7月31日前捐資5000萬、12月底前捐資5000萬,合計1億5000萬元,先前已獲同意,但董事會違反捐資承諾,造成校務無法正常運作,因此向法院申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據聯合報了解,高苑科大董事會曾發文,於6月28日補充私校諮詢會討論解除董事會職務建議中提到,解散董事會將框日費時,只需教育部依法同意解聘校長,就會承諾捐資解決財務危機。教育部則於回函中表示,日前已同意解聘校長,要求法人履行捐資承諾。
但教育部表示,查截至8月18日下午5點,董事會仍未捐資。由於教育部日前已向法院申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由於仍未於18日前依承諾捐資1億元,將再向法院補充聲請理由,請法院加速審理;若法院同意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將先由臨時董事代行職權。
至於積欠教職員薪水一事,教育部也說,將依「教師待遇條例」對學校裁處罰鍰,如學校持續未改善,教育部將依次裁處罰鍰到改善為止。根據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得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部也說,由於已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並將該法人未依承諾捐資情事報請法院盡速審理,待法院裁定解除後,將依私立學校法重組董事會。
教育部說,目前並未收到董事會申請停招或停辦的公文,且有關全校停招、停辦屬重大決議,已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縱使董事會陳報相關公文,也將不予同意該法人所作的決定。
伴隨私校退場條例5月通過,私校退場審議會預計最快於8月底召開。教育部表示,將依退場條例規定將該校提審議會審議,評估是否列仍為專案輔導學校,若學校仍持續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將加派教職員生董事及公益監察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