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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科大外籍生控淪粗工 校:該生已換13實習場域
一名高苑科技大學菲律賓籍學生向民進黨籍立委范雲陳情,一周工作40小時,在工廠從事與學業無關的勞力工作直至深夜,「在台生活形同災難」。高苑科大澄清,該名學生多次要求轉換實習地點,校方已協助換了13次,但該名學生還是無法適應,校方只能協助改為校內實習輔導,該學生實習期間卻經常無故缺席、實習態度消極,可能因此無法準時畢業,才對學校不實指控。
高苑科大表示,根據教育部對新南向國際產學合作專班政策規定,在學期間,學生每周修實習課程20小時及憑工作許可證可校外工讀20小時,所以每周可達40小時,該名投訴學生屬新南向產學班學生,就讀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為與科系專業相符,校方協助安排該名學生至合作四年的路竹科學園區大廠實習。
高苑科大表示,該名學生因不適應國際產學合作專班實習模式及職場,多次要求轉換實習地點,校方共輔導該名學程轉換職場達13次,該學生卻無法適應,後續要求校方能以他在服務業打工的時數抵免校外實習與法規不符,校方無法承諾此種做法,教育部也知情。
經教育部協調,校方另開設校內實習專業課程供投訴學生一人修習,進行一對一上課,高苑科大對該名學生除課業上,也另外在生活上、心理輔導上等各層面投入關懷,但該生於實習期間經常無故缺席或實習態度消極,可能因無法取得實習學分而沒辦法準時畢業。目前針對該名學生的投訴,校方皆已逐點回覆教育部並附上明確佐證,證明學校皆依國際產學合作專班規範行事。
校方表示,校內其他本國學生實習地點和投訴學生多數相同,而投訴學生同班同學對於校方介紹國際產學合作專班實習場域也相當滿意,該生的實習廠商提供其實習的不良表現與公司職場的安全防護證明反駁,澄清該學生所指控職場不安全、薪資有不明扣款、每天工作嚴重超時狀況皆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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