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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115學年大學學雜費基準調幅0.62% 較去年0.7%略減

教育部發函各大專校院,公告115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62%,較去年0.7%略減。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發函各大專校院,公告115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62%,較去年0.7%略減。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發函各大專校院,公告115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62%,較去年0.7%略減,以私立大學文學院一年收費10萬元新台幣計,約可調漲620元。但大學方指出,教育部今年設有一但書,受領「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補助學校不得調漲。

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學雜費基本調幅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進行核算,由教育部每年公布基本調幅。

教育部核定並公告,115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62%,已於4月29日發函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若以私立大學文學院一年學雜費約新台幣10萬元計算,若獲准調漲,一年約可多收新台幣620元,相當於每學期310元。

但教育部去年九月向行政院爭取到特別預算,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下「強化高教人才培育」項目獲配200億元,其中65億元將用於精進大專校院校務經營,預估可照顧91萬名學生,但獲得補助學校114年到116年學年度不能調漲學雜費。

大學端表示,教育部近日發函給大學已將此列為但書,受領「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補助學校不得調漲日間學制學雜費,若違反,教育部還會依辦法撤銷或廢止補助,以及令繳回補助經費,並依情節輕重停止計畫後續補助,而且學校已經領了錢,「基本上只能認了。」且受領補助的學校非常多,恐怕沒有任何一間學校符合調升的資格。

根據教育部公告,去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7%,113學年度則為0.61%、112學年度0.53%、111學年度0.44%,而近年最高仍屬110學年度的1.26%。若學校欲調整學雜費,須完成校內公開程序後並於期限內向教育部申請,再由教育部組織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但近年成功調整學雜費的學校僅鳳毛麟角。

教育部 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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