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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外教師難參與校園決策 教團、大學籲入法保障

立法院今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表示,編制外教師不得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委員,也不具選舉人權益,其勞動、民主參與權益應受法律保障。記者許維寧/攝影
立法院今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表示,編制外教師不得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委員,也不具選舉人權益,其勞動、民主參與權益應受法律保障。記者許維寧/攝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教育團體、大學校長則多指出,近年大專校院廣泛聘任編制外教師,但其均不得擔任各項校園會議的委員,也不具備選舉人權益,認為應該以法律保障編制外教師參與校園民主機制。

立委范雲也和台灣學生聯合會等團體於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終結目前「恐龍」充斥、體制笨重的大學校園。范雲與高教工會秘書長劉梅君、台學聯常務理事曾宣凱,手持「新版大學法」,痛打象徵20年未修、過時大學法的恐龍。

公聽會現場,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表示,編制外教師不適用大學法、勞動基準法,目前均依照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缺乏相關法源保障勞動權益,且多數大學多規定編制外教師不得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委員,也不具選舉人權益,但編制外教師比率已不低,其勞動、民主參與權益應受法律保障,「讓他們的聲音被聽見。」

高教工會秘書長劉梅君說,校務會議應等比率納入編制外教職員代表,且明訂編制外人員代表席次下限。並儘速完善編制外教職員工作權利法律保障,如可一體適用教師法或勞基法,享有續聘保障等權利。

另外,學生團體近年也倡議盼修正大學法第15條,放寬學生代表於大學校務會議的代表席次。李志鵬指出,以中山大學為例,校務會議代表93位,其中10位是學生代表,「學生的10票也是大家極力爭取的。」

李志鵬表示,除校務會議外,中山大學教務會議學生席次從3席增為6席,學生評議委員會從4席改為6席,行政會議從過去均為一級主管參加,擴大至學生能有委員身份參與也有提案權。

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指出,現行大學法規定學生代表僅占校務會議10%,其他會議更無明確參與比率,部分學校甚至直接指派學生代表未經選舉產生,都削弱了學生表達意見的權益,呼籲修正大學法,提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至25%。台學聯常務理事曾宣凱則認為,學生代表比例應提升至三分之一,且願意和各大學協進會共同討論,討論最適合的比率。

教師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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