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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加註「在職專班」 台大:112學年入學生適用
國立台灣大學曾於去年10月教務會議上決議,擬將校內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證書全面加註「在職專班」字樣,但引起在職專班在學生反彈。台大今天舉行111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為保障在職專班在校生權益,111學年前入學的在職專班學生,無需加註;自112學年、今年八月入學的在職專班生畢業證書則會加註「在職專班」字樣。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因抄襲,學位遭撤銷,台大學生於去年10月教務會議上提議,指校內25個在職專班已有12個系頒發的學位證書加註「在職專班」字樣,未加註則有13個系,當時教務會議通過,碩士在職專班授與學位證書將全面加註「在職專班」字樣。
但在職專班學生不服,再於去年12月教務會議上透過臨時動議提案,認為應保障已入學在職專班碩士生權益,現已在學者屆時畢業證書不要加註,當時會議上學校和學生討論未有結果,最終由主席裁示,再請系所回去和學生溝通。
台大今下午舉行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台大說明,會中通過學生代表提案,為保障在職專班在校生權益,並兼顧教務會議決議效力,同意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前學位證書未註記在職專班文字的系所,於修正規定時擬定落日條款。原本在11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須加註的決議,經學校法務處審視,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台大說明,與會代表對於畢業證書上應完整加註文字皆有共識,但考量現就讀在職專班學生的心情,會中通過例外條款。即111學年度前入學的在職專班學生,畢業證書不須加註。自112學年度入學的在職專班學生,仍依去年10月教務會議上的決議,加註在職專班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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