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藍營籲台大清查陳明通門生173篇論文 須經檢舉舉證才調查

桃園市長鄭文燦昨天傍晚證實其台大國發所學位遭撤銷,並表示願意坦然面對審定結果,並針對引述瑕疵致歉。但藍營今天要求徹查台大教授陳明通指導的173篇論文,但經本報查詢「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一定要須經過「舉發」才會判斷是否啟動調查。再者,外界也認為,台大、國發所放任陳明通應懲處高層,但台大則表示沒有回應。
桃園市長鄭文燦、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均為國安局長陳明通台大國發所學生,如今兩人學位都因為論文瑕疵遭撤銷,藍營今天也表示,陳明通桃李滿天下,其中不少都是政界人士,要求應徹查陳所指導的173篇論文。
但本報查詢「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學術倫理調查都須經過「檢舉」,且須檢舉人檢附證據,經學務處人員形式要件審查,確認受理才會轉交被檢舉人學院並組成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並以保密方式進行。也代表幾無條件要求台大主動徹查173篇論文。
一名學術倫理專業學者表示,發動學術倫理調查是非常謹慎的事,加上耗費資源大且須具體舉證,絕對不是收到謾罵信件等就會成案調查。在沒有檢舉人的狀況下,國內幾乎沒有學校主動發起調查單一教授指導論文的案例,又陳明通該案173篇論文有不少是一般民眾,各界應思考,是否真的要牽連這麼廣,否則是浪費學術、行政資源。
但台大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也指出,「對於匿名檢舉案件或其他情形之舉發,教務處於必要時,得依職權主動處理。」何謂其他情形舉發?該名學者則表示,通常為教育主管機關收到檢舉交辦;或是國際級學術醜聞,如數年前的郭姓教授一案,經由海外單位通知或公告,學校也會視為檢舉而主動調查。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