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生著想 東華將給前學生會長畢業證書、持續討罰款

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許冠澤未繳清在校違規停車罰款,畢業證書遭校方扣住,他表示為抗議機車違停罰錢規定不合理才拒繳,向教育部提訴願,校方近日發公文要許冠澤返校領取學士學位證書。校長趙涵㨗今天表示,為學生著想才發證書,仍會追繳欠款。並說,條文非他所訂,要修改他也沒意見,但「(許)需要用欠百張罰單來表達理念嗎?」
許冠澤曾環島反黑箱課綱,去年從東華大學畢業,考上台大城鄉所,但在校期間因違規停車、違規行駛、停車逾時和未貼車證等行為被開出上百張罰單,每張罰單100到300元不等,總罰金高達上萬元,他因有約6000元未繳清,沒辦妥離校手續,校方不發給畢業證書,改以畢業證明書代替。
許冠澤與東華大學打行政官司,以無法註冊台大城鄉所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一審裁准,二審認定許已入學,不符假處分要件;學生也向教育部提訴願,原定訴願結果本月出爐,東華大學在結果出爐前,近日同意許返校領畢業證書。
校長趙涵捷今天受訪時表示,「訴願是訴願,畢業證書是畢業證書」,一碼規一碼,發給畢業證書是為學生就業、求學福利著想,欠款還是會持續追討。
趙涵㨗表示,學校違停罰款的條文不是他訂的,他只是執行既有的政策,對於學生堅持的事情,他個人沒有任何意見,校內也正開會討論條文內容。
他說,原本學校規定未繳清違停罰款就註銷下學期停車證,是學生提出畢業前結清就好,學校也修改規定,此外,學校也有愛校服務等措施可折抵罰金,學生不利用,以拒繳來「表達理念」,難道「一定要欠百張罰單才能表達理念嗎?」
不少教育界人士擔心,若不繳清欠款仍能取得畢業證書,會不會造成學生有樣學樣?趙涵㨗說,現在法律確實對於「不當聯結」比較嚴謹,但不只罰款未繳清,像是在學校圖書館借書未還、教職員校產未點交完畢等,究竟算不算「不當聯結」,恐怕教育部必須好好找各校共同坐下來討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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